江苏省国家密码管理局
发布日期: 2013-11-05
为推动商用密码发展,确保国家重要信息系统密码安全,现发布商用密码产品有效期管理规定。
1、前期通过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技术鉴定、通过国家密码管理局产品品种型号审批的产品,均设定5年有效期;
2、已审批但未设置有效期的商用密码产品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密码管理局免费换证;
3、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后,所有未设置有效期的商用密码产品证书自动作废。
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国家密码管理局2013年10月22日